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一种以节省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通俗的说,就是由节能公司出资金技术帮助高能耗企业节能降耗,节能公司用节能下来的能源进行节能分成来达到盈利的过程。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分为两种基本的模式—节能合同管理和供能合同管理,这两种模式原则上追求同样的目标,都是为了减少能源消耗及能源成本,但它们各自采用了不同的方法:节能合同管理则侧重于高效的能源分配和使用,而供能合同管理主要从能源生产角度减少能耗及成本。
二、合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根据投入与受益的商业模式不同,可分为三类: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效益分享型。
1、节能量保证型
节能服务公司向用户提供节能服务并承诺保证项目节能量。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量(率),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服务费,如果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率),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相应的费用。
2、能源费用托管型
由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或(和)节能改造。用能单位根据能源基准确定的能源系统运行、管理、维护和能源使用的费用,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作为托管费用。节能服务公司通过科学的管理运行和节能技术的应用达到节约能源,减少费用支出或增加收益,获取合理的利润。托管范围可包括:电、气、煤、油、市政热力、水等项所发生的费用,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费用(含人工、消耗性材料、工具)。
3、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具体节能项目的投资额不同节能效益分配比例和节能项目实施合同年度将有所有不同。
综上所述,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面向市场的节能投资新机制,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投资方式。它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将企业从产品的供应商转变为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同时,生产关系也由供应关系转变为伙伴关系。因为价值的创造,不再是通过供应质优价廉的产品来实现,而是通过提供解决方案来实现,这也意味着企业从产品供应商向综合服务商的角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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